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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可交換債有利於緩解"大小非"拋售壓力
2008-09-07 16: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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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証監會擬推出的可交換公司債券,業內人士認為,這有利於緩解“大小非”的拋售壓力。他們建議,可交換公司債券在正式推出時,需充分考慮到發行人能否到期償債,從而防範發債風險。

   對穩定市場有一定作用

  光大證券債券分析師李懷定認為,《上市公司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規定(征求意見稿)》的發佈是一個偏利好的消息,給企業提供了更廣泛的融資方式選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融資成本。不過,其利好程度還要在真正實施以後才能看出。

  李懷定分析說,在目前國內企業普遍缺少資金的情況下,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推出對企業解決資金困難有很大幫助,但是公司的盈利模式並沒有改變,融資方式的選擇權還在企業手中;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推出,對穩定市場有一定作用,可在行情不好的時候,減少對市場的衝擊,對股票市場的拋售情況有一定的緩衝,能消除一段時間以來“大小非”帶來的恐慌心理。

  李懷定稱,在《征求意見稿》中,對發行人的注冊資本、淨資產以及可分配利潤等都有詳細的規定,相對來說保護了債權人。《征求意見稿》中第九條對公司控制權的規定,對原有股東也有一定的保護作用。

  推出速度快于預期

  8月,証監會首次表示擬引入可交換債券、券商二次發售等創新手段來減少“大小非”對二級市場的衝擊,在其後短短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征求意見稿》就出台了,券商二次發售也已經破題,監管部門的速度出乎市場預料,這充分說明了監管部門對“大小非”拋售等新問題的重視程度,千方百計呵護市場。

  海通證券宏觀分析師汪輝認為,“推出的時間早于市場預期,短期來看對持續走低的市場有積極意義”,市場的最終走向仍主要取決于中國經濟基本面的變化。他認為,該規定給股東提供了一項選擇權,特別是為那些國資委不願意減持的央企提供了輸血新模式,有助於緩解其一定期限內的融資壓力。

   需注意到期償債風險

  某證券研究中心負責人提醒說,一定要考慮發行可交換債券之後未來的償付能力,防止“好心辦壞事”。如果未來股市上行,債券持有人到時轉換為股票的可能性較大,不必擔心償債問題;但如果股市持續低迷,債券持有人就不會換股而要求回售,這對發行可交換債券的上市公司股東壓力很大,“到時候能不能拿出來這筆錢是個問題”。目前,如果上市公司股東把所持股票拿到銀行去質押貸款,只能貸到股票市值的30%-40%,而按照《征求意見稿》,發行可交換債券的融資規模是不大于股票市值的70%,這遠遠要超過從銀行貸款融資的規模,上市公司股東到時的償還能力是個未知數。

  此外,從收益率水平來看,從銀行貸款資金成本大致在12%-15%,而和可交換債券類似的可轉債,收益率一般只有1%-2%。在目前股市低迷的情況下,可交換債券要想增加吸引力,需要在提高收益率上下工夫。

  從《征求意見稿》看,監管部門也已考慮到了到期償債風險,對債券發行人資格做了一定規定,如要求發行人公司最近一期末的淨資產額不少于3億元、內控制度不存在缺陷,出發點就是防範不規範的小公司發債的風險。(申屠青南) 更多內容請關注財經頻道 >> 【打印】 【糾錯】 【評論】 【主編信箱】 (責任編輯: 邱小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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