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理公司只為客戶注冊一年服務期 丟失網絡域名被索50萬 □通訊員潘文婕記者李勝南 晚報訊為宣傳公司形象,一家廣告公司委托專業服務公司注冊了兩個互聯網域名,不料代理公司疏忽,公司域名在一年後被他人搶占。為此,廣告公司向代理公司索賠50萬元。 騰豐公司訴稱,兩年前為籌建公司網站,委托盈科公司為其代理注冊了公司中英文兩個域名,約定服務期分別為2年。盈科公司收取了共656元的域名注冊費。去年6月,當騰豐公司使用域名時,卻發現自己的中文域名已被他人使用。 而盈科公司稱,由于工作疏忽只為其注冊了一年的服務期,第二年域名可能已被他人搶占。對此,盈科公司願意按照域名費的2倍即500元進行補償。但騰豐公司認為,為推廣網站域名已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現中文域名被他人使用,造成騰豐公司巨大的經濟損失,故訴至徐匯區法院,要求盈科公司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法院經審理後發現,注冊網站域名已成為企業推廣、宣傳自己的一種普遍方式。本案的法官對原、被告雙方進行了耐心地調解,最後,盈科公司同意為騰豐公司找回被搶占的中文域名,並作出了相應的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