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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毀人亡仍須還房貸? 央行表示將會商“特殊辦法”_財經_鳳凰網
2008-05-17 18: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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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震導致的屋毀人亡給央行出了道難題:住房貸款該不該繼續還款?

  16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在央行總部新聞發布大廳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央行正會同有關商業銀行商議妥善解決的辦法,特殊情況將採取特殊的辦法。

  央行:兼顧借貸雙方利益

  蘇寧說,這次大地震給金融服務業出了一些難題:災區住房毀壞後,不還款,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還款,又該怎麼還誰來還。他表示,目前災區人民重建家園還需哪些政策,哪些需要央行提供哪些需要商業銀行提供,央行正組織力量研究解決這些問題。

  蘇寧指出,如果嚴格依法辦事,房貸是要還的,但現在情況很特殊──房子也沒有了人也沒有了,原來解決這類問題可以採用商業保險的辦法,但現在很多房子沒有參加保險,“特殊情況會採取特殊辦法,相信會給大家一個妥善解決的辦法,既要保護商業銀行的利益,也要保護廣大人民的利益。”

  商業銀行:“也很頭痛”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校長助理、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史建平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從法律的角度上說,住房毀了,貸款還是要還的,借款還貸和屋毀人亡是兩回事。

  史建平說,貸款人死了,房子一般不會被銀行收回,而是可以按繼承法由繼承人繼承房產,並繼承房貸責任,“一般情況下,不大可能出現貸款人沒有繼承人。”退一步說,如果貸款人死後真的沒有繼承人,商業銀行可以進行呆賬處理。

  史建平表示,借款還貸是受法律保護的,央行本不應該出什麼特殊政策,但現在情況的確特殊。如果從人道主義來講,央行和商業銀行協商,商業銀行自願放棄或減免還款,也是可以的。“希望會有一個好的解決辦法。”

  “現在商業銀行也很頭痛這個事”,東亞銀行梁威博先生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說,住房毀了應有專門的保險險種應對賠償,地震屬于不可抗力,對商業銀行來和個人來說都存在一定風險。梁威博認為,今後地震險將在更多省市得到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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