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台北2008年 7月6日電)從7月11日起,中國大
陸北京市將對主要地區、機場、車站、奧運場館周邊地
區進行廣告控制。根據規定,北京奧運期間觀眾不能在
場館內喝非贊助商飲料。 官方「人民日報」報導,北京奧組委市場開發部副
部長陳鋒表示,這些隱性廣告禁令將一直持續到九月十
七日北京殘奧會結束,但中國政府保護奧林匹克智慧產
權的努力會持續下去,不會局限在奧運會舉辦期間。 北京奧運實施廣告控制的目的:一是用于宣傳奧運
及舉辦城市;二是從北京奧組委的角度明確贊助企業的
地位;三是支持贊助企業的營銷宣傳。 陳鋒說,北京奧運會的贊助商依法享有使用奧林匹
克智慧產權進行市場營銷的權利。只有保障好市場營銷
權,才能保護奧運合作企業支援奧運的積極性,促進奧
林匹克運動良性發展。 廣告控制實施後,北京奧組委將對電視媒體、平面
媒體以及網路進行監控,從源頭上防範隱性市場行為。 根據規定,奧運聖火傳遞期間,非奧運贊助企業用
聖火形象做廣告,非奧運合作企業在廣告宣傳中使用奧
林匹克標誌、或使用「激情2008」、「奔向2008」等元
素,媒體開辦奧運相關欄目時與非奧運合作企業合作或
做廣告,都在禁止之列。 北京奧組委發現問題後,首先將和行為人溝通,告
知對方停止該行為。如果行為已在事實上構成侵權,工
商行政管理部門將依照「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條例」
進行處理。 中國廣告協會也將履行行業引導和監督的職責,對
發現問題採取前兩次勸誡、第三次通報批評的做法。 此外,北京奧運觀眾不能統一穿帶有廣告色彩的服
裝,喝非贊助商飲料,進行隱性廣告市場活動,這種群
體性行為將被嚴格限制。 北京奧組委在奧運門票上註明相關規定:所有飲料
都禁止帶進場館,觀眾可在場館內購買奧組委指定品牌
飲料,比賽時場館內將有專人檢查,如果發現有不符合
規定的服裝進入場館,工作人員將用帶有奧運會標誌的
不乾膠貼在涉嫌廣告標誌上。
|